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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2018考研大纲

考研大纲作为考研学子备考复习的重要参考,新大纲的发布无疑牵动着考生的心。以下是西南石油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2018考研大纲,有意报考西南石油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2018年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可参考阅读。目前有院校陆续开始发布2018考研大纲,新文道考研会为大家第一时间收集汇总,请大家密切关注!

西南石油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招生考试大纲

大纲说明:

1、本考试大纲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为依据。

2、2017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预计教育部考试中心将在2016年9月发布,敬请考生关注,如有不同,以2017年大纲为准。

上编 《专业基础》科目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专业基础课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二、考察目标

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及其法律规定。

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考试内容结构

刑法学 75分

民法学 75分

5、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四、考察内容

第一部分 刑 法 学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二、刑法的目的和任务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四、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第二节 犯罪客体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

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二、危害行为

三、危害结果

四、刑法因果关系

五、犯罪的时问、地点、方法

第四节 犯罪主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

二、刑事责任年龄

三、刑事责任能力

四、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五、单位犯罪主体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二、犯罪故意

三、犯罪过失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第四章 正当化事由

第一节 正当化事由概述

一、正当化事由的概念

二、正当化事由的种类

第二节 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二、特别防卫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第二节 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

三、对既遂犯的处罚

第三节 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二、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三、对预备犯的处罚

第四节 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三、对未遂犯的处罚

第五节 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二、犯罪中止的分类

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三、对中止犯的处罚

第六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五、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七章 罪数形态

第一节 罪数形态概述

一、罪数的概念

二、罪数的判断标准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一、实质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继续犯

三、想象竞合犯。

四、结果加重犯

五、法条竞合犯

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

一、法定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结合犯

三、集合犯

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

一、处断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连续犯

三、牵连犯

四、吸收犯

第八章 刑事责任

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二、 刑事责任的地位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和解决方式

一、刑事责任的根据

二、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第九章 刑罚概述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一、刑罚的概念

二、刑罚的特征

三、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第二节 刑罚的功能

一、刑罚功能的概念

二、刑罚的基本功能

第三节 刑罚目的

一、刑罚目的的概念

二、刑罚报应的观念

三、预防犯罪的目的

第十章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

第一节 刑罚种类概述

一、刑罚的种类

二、学理分类

三、刑法中的分类

第二节 主刑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节 附加刑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第十一章 量刑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一、量刑的概念、功能、特征

二、量刑的原则

第二节 量刑情节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二、法定情节

三、酌定情节

第三节 量刑制度

一、累犯

二、自首

三、立功

四、数罪并罚

五、缓刑

第十二章 刑罚执行制度

第一节 减刑

一、减刑概述

二、减刑的条件

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四、减刑的程序

第二节 假释

一、假释概述

二、假释的条件

三、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

四、假释的法律后果

五、假释的程序

第十三章 刑罚消灭制度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

第二节 时效

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二、追诉期限

第三节 赦免

一、赦免的概念

二、我国的特赦制度

第十四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一节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一、刑法各论及其研究对象

二、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三、刑法各论的体系

第二节 罪状、罪名、法定刑

一、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二、罪状

三、罪名

四、法定刑

第十五章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七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伪造货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偷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杈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八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九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妨害公务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摇撞骗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二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三章 渎职罪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渎职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食品监管渎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四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战时违抗命令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战时自伤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虐待部署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部分 民法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起源和发展

二、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三、民法的性质

四、民法的渊源

五、民法的解释

六、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一、民事权利

二、民事义务

三、民事责任

第四节 物

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二、物的分类

第五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三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三节 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的分类

三、监护人的设定

四、监护人的职责

五、监护的终止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二、宣告死亡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第六节 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入伙与退伙。

三、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本质

三、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成立

法人成立的原则;法人成立的条件。

二、法人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第五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

第二节 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

三、合伙企业的设立

四、合伙企业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五、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二、单务行为和双务行为

三、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四、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

五、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六、主行为和从行为

七、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八、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第三节 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和特征

二、意思表示的形式

三、意思表示瑕疵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加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三、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七节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三、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本代理和复代理

三、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性质

三、代理权的产生

四、代理权的行使

第四节 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三、表见代理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

第八章 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时效概述

一、时效的概念

二、时效制度的意义

三、时效的种类

第二节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效力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五、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第三节 期间

一、期间的概念

二、期间的种类

三、期间的计算

第九章 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

二、物权的特征

三、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

二、物权法定原则

三、公示、公信原则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一、物权变动的模式

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三、动产物权的变动

四、物权的登记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一、确认物权

二、返还原物

三、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四、恢复原状

五、损害赔偿

第十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

二、所有权的特征

三、所有权的类型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

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二、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三、所有权的限制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和消灭

一、所有权的取得

二、善意取得

三、所有权的转移

四、所有权的消灭

第十一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概述

一、共有的概念

二、共有的特征

第二节 按份共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

二、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

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所有权

共有权

成员权

第十三章 相邻

第一节 相邻关系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

二、相邻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处理

一、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二、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

第三节 几种主要的相部关系

一、相邻土地通行或利用关系

二、相邻建筑物利用关系

三、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四、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

第十四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二、用益物权的特征

三、用益物权的种类

四、用益物权的价值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五节 地役权

一、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地役权的设立

三、地役权的内容

第十五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三、担保物权的种类

四、担保物权的价值

五、担保物权的竞合

第二节 抵钾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抵押权的设立

三、抵押权的效力

四、抵押权的顺位

五、抵押权的实现

六、特殊抵押

七、抵押权的消灭

第三节 质权

一、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动产质权

三、权利质权

第四节 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三、留置权的效力

四、留置权的消灭

第十六章 占有

一、占有的概念

二、占有的类型

三、占有的效力

四、占有的保护

第十七章 债权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述

一、债的概念和本质

二、债的内容

二、债的种类

四、债的效力

第二节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一、债的发生

二、债的变更

债的内容变更;债的主体变更。

三、债的消灭

第三节 不当得利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三、不当得利得类型

四、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

第四节 无因管理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三、无因管理的类型

四、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的种类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二、合同订立的过程

三、合同订立的形式

四、合同的成立

五、格式条款

六、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效力概述

二、无效合同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四、效力待定合同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概述

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合同的保全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第六节 合同的担保

一、合同担保概述

二、保证

三、定金

第七节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概述

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五、违约责任的抗辩事由

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第八节 合同的解释

一、合同解释概述

二、合同的解释规则

第九节 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所有权的转移

四、标的物风险的转移

五、特种买卖

第八节 其他几类主要合同

一、转移财产权的合同

二、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

三、提供劳务的合同

二、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 人身权

第一节 人身权概述

一、人身权的概念

二、人身权的特征

三、人身权的种类

第二节 人格权

一、人格权概述

二、具体人格权

三、一般人格权

第三节 身份权

一、配偶权

二、亲属权

第二十章 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三、知识产权的种类

四、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五、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第二节 著作权

—、著作权的主体

二、著作权的客体

三、著作权的内容

四、邻接权

五、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

六、著作权的保护

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第三节 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

二、专利权的客体

三、专利权的内容

四、专利的申请制度

五、专利权的取得条件

六、专利权的期限、无效与终止

七、专利权的保护

八、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第四节 商标权

一、商标权的主体

二、商标权的客体

三、商标权的内容

四、商标权的取得条件

五、商标权的争议

六、商标权的终止

七、商标权的保护

八、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第五节 知识产权其他相关问题

一、知识产权滥用与反不正当竞争

二、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

三、商业秘密、地理标志、域名

第二十一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二、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亲属制度

一、亲属的概念与分类

二、亲系与亲等

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第三节 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效力

一、婚姻的成立

二、无效婚姻

三、可撤销婚姻

第四节 夫妻关系

一、夫妻人身关系

二、夫妻财产关系

第五节 婚姻的终止

一、婚姻终止概述

二、登记离婚

三、诉讼离婚

四、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六节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一、父母与子女

二、兄弟姐妹

三、祖孙

第七节 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特征与继承的分类

二、继承权

三、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八节 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述与特征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第九节 遗嘱继承

一、遗嘱

二、遗嘱继承

三、遗赠

四、遗赠扶养协议

第十节 继承的开始与遗产的处理

一、继承的开始

二、遗产

三、遗产的分割

四、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第二十二章 侵权责任

第一节 侵权责任概述

一、侵权责任的概念

二、侵权责任的特征

第二节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概念

二、过错责任原则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节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概述

二、行为

三、过错

四、损害事实

五、因果关系

第四节 侵权责任方式及其承担

一、侵权责任方式及其使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节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一、抗辩事由概述

二、正当理由

三、外来原因

第六节 多数人侵权

一、共同侵权行为

二、共同危险行为

三、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

第七节 各类侵权责任

一、监护人责任

二、用人单位责任

三、个人之间因劳动产生的侵权责任

四、网络侵权责任

五、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六、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七、产品责任

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九、医疗损害责任

十、环境污染责任

十一、高度危险责任

十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十三、物件损害责任

五、参考书目

刑法学:

1.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

(2)系列刑法修正案

2.相关立法解释

3.相关司法解释

以上法律规定,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截至2016年8月31日。

4.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民法学:

1.相关民事法律规定

2.相关司法解释

以上民事法律、司法解释公布时间截至2016年8月31日。

3.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作。

下编 《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综合课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二、考查目标

综合课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 60分

中国宪法学 50分

中国法制史 40分

4、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 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分析论述题5小题,共80分

四、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 法 理 学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法学

一、法学的含义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三、西方主要法学流派

四、马克思主义法学

第二节 法理学

一、法理学的含义

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的定义

一、“法”的词义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定义

第二节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的规范性

二、法的国家意志性

三、法的普遍性

四、法的权利和义务性一致性

五、法的程序性

六、法的国家强制性

第三节 法的本质

一、关于法本质的不同学说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第四节 法的分类

一、法的一般分类

二、西方两大法系的特殊法律分类

第三章 法的历史

第一节 法的起源

一、法起源的主要原因

二、法起源的一般规律

第二节 法的演进

一、法的历史类型

二、古代法

三、资本主义法

四、社会主义法

第三节 法律移植与继承

第四章 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第一节 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的概念

二、法的作用的种类

三、法的规范作用

四、法的社会作用

五、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第二节 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的概念

二、法的主要价值

三、法的价值的冲突与解决

第五章 法的渊源与法律效力

第一节 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的含义

二、法的渊源的分类

三、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第二节 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的含义

二、法的效力等级

三、法的效力范围

第六章 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要素

一、法律术语

二、法律规则

三、法律原则

第二节 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法律体系的内容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一、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

二、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第七章 法律制定

第一节 法律制定概述

一、法律制定的概念

二、立法权与立法体制

第二节 法律制定的原则

一、合宪性原则

二、科学性原则

三、民主性原则

四、其他原则

第三节 法律制定的程序

一、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

二、法律案的提出

三、法律案的审议

四、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

五、法律的公布

第八章 法律实施

第一节 法律实施概述

一、法律实施

二、法律实现

第二节 执法

一、执法的概念

二、执法的原则

第三节 司法

一、司法的概念

二、司法的原则

第四节 守法

一、守法的概念

二、守法的要素

三、守法的原因

四、守法的态度

第五节 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的概念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

第九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二、法律解释的分类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四、当代中国的正式法律解释

第二节 法律推理

一、法律推理的概念

二、法律推理的方式

第三节、法律论证

一、法律论证的概念

二、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

第十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含义与分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一、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二、法律事实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第一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三、归责与免责

第二节 法律制裁

一、法律制裁的概念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

第十二章 法治

第一节 法治的含义

一、法治的内涵

二、法治与法制

三、法治与人治

第二节 法治与民主

一、法治与民主的关系

二、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

第三节 法治国家

一、法律与国家的关系

二、法治的基本原则

三、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发展历程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

三、依法治国方略及其实施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十三章 法与社会

第一节 法与经济

一、法与经济基础

二、法与生产力

三、法与市场经济

第二节 法与政治

一、法与政治的关系

二、法与政策

三、法与政治文明

第三节 法与文化

一、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

二、法与道德

三、法与宗教

第四节 法与科技

一、科技对法的影响

二、法对科技的作用

第五节 法与社会和谐

一、和谐社会的基本含义

二、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三、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第二部分 宪法学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

二、宪法的特征

三、宪法的本质

四、宪法的分类

第二节 宪法原则和宪法规范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二、宪法规范的概念、特点和种类

三、宪法关系的概念、特点和类型

第三节 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一、宪法制定

二、宪法修改

第四节 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

一、宪法解释

二、违宪审查制度

三、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二、资本主义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三、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四、宪法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清王朝、北洋军阀和南京国民政府的制宪活动;

二、民族资产阶级的制宪活动

三、革命根据地的制宪活动

第三节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1949年《共同纲领》

二、1954年宪法

三、1975年宪法

四、1978年宪法

五、1982年宪法及其修正案

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一节 国家性质

一、国家性质概述

二、中国的国家性质

三、政党制度

四、经济制度

五、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

六、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第二节 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二、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四、选举制度

第三节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二、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四、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概念

二、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人身自由

五、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六、监督权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第五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特点

二、中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主要原则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三、国家主席的职权

第四节 国务院

一、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三、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四、国务院的职权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二、人民检察院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第七节 地方国家机关

一、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二、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

第三部分 中国法制史

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夏商法律制度

一、中国法律的起源

二、立法概况

三、刑事立法

四、司法制度

第二节 西周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四、司法制度

第三节 春秋法律制度

一、 成文法的公布

二、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

第二章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战国法律制度

一、立法指导思想

二、《法经》

三、商鞅变法

第二节 秦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经济立法

四、行政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三节 汉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经济立法

四、行政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四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司法制度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一节 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开皇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第二节 唐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四、行政立法

五、经济立法

六、司法制度

第三节 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四、行政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元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四、行政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二节 明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四、行政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三节 清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四、经济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五章 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第一节 清末法律制度

一、“预备立宪”

二、修律活动

三、司法制度的变化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二、其他革命法令

三、司法制度

第三节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三、刑事立法

四、司法制度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宪法性文件与宪法

三、刑事立法

四、民商事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六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二、土地立法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四、司法制度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三、刑事立法

四、司法制度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三、刑事立法

四、司法制度

五、参考书目

1.法律规定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修正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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