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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辽宁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消息,2018年辽宁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已公布,相关考生请仔细查看,做好2018考研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

1.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9月24日至27日;10月10日至31日。报名期间,考生每天9:00至22:00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根据教育部规定,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9月24日至27日期间,辽宁省各报考点将接收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10月10日至31日期间,各报考点向全体考生开放网上报名。有效网报及缴费成功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可获得考位(招生单位不准考的考生除外)。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为方便考生,从2018年起,我省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可采取网上申请方式领取“报名校验码”,不再需要来我办现场领取。具体流程按照《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验证码领取说明》执行。

6.军队干部报考研究生须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执行。国防生报考研究生须按照《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5]202号)文件执行。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对于国内学历考生,如提示学历(学籍)异常的,可通过学信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根据以上报告中的本人相关信息检查并修改网报数据。

持有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需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编号信息。

8.在往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被处以停考处罚的考生,不得参加所限制年度的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点选择条件

1.我省域内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沈阳、大连、锦州地区以外的往届生可选择辽宁省域内除上述3市以外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沈阳、大连、锦州地区的往届生可选择辽宁省域内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有特殊要求及限制的报考点除外)。

同时我省各报考点将设置报名人数上限(各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详见《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报考点网报人数上限情况表》)。报考点网报及缴费成功人数达到上限值后将不再接收考生报名。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从2018年起,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考生,可在全省14个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应符合第1条中有关应往届生的基本要求)。

3. 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须在报名前通过报考招生单位的审核并到我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经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4.各报考点具体选择条件。

报考点代码

报考点名称

报考点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报考点限制条件

2101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3号

110000

024-22535363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接收沈阳市域内应试语种为俄语和日语的考生(不含“法硕联考”)报考。

2102

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招生办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香水路149号

116100

0411-87877702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03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招考办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熊家岗路28号

110026

024-25441672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接收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含各语种)的考生报考。

2104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

110013

024-24133522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接收报考沈阳、鞍山和阜新市域内招生单位且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

2105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32号

110043

024-88570967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07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招考办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雪山路8号

110031

024-86856267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08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招生办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3号楼935室

116023

0411-84795893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09

辽宁省鞍山市招考办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老卫校院内科技馆一楼西侧)

114005

0412-2663005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鞍山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0

辽宁省抚顺市招考办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辉南路41号(五职三中院内)

113006

024-53996961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抚顺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1

辽宁省本溪市招考办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8号

117000

024-42848960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本溪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2

辽宁省丹东市招考办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兴七路48号

118000

0415-2536773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丹东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3

辽宁省锦州市招考办

辽宁省锦州市解放路五段24-1号

121000

0416-2850991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锦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锦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4

辽宁省营口市招考办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

115004

0417-2806645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营口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5

辽宁省阜新市招考办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

123000

0418-6010040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阜新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6

辽宁省辽阳市招考办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新兴街72号

111000

0419-3667786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辽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7

辽宁省盘锦市招考办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西段

124010

0427-2824893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盘锦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8

辽宁省铁岭市招考办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商业88-10-21

112000

024-79792811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铁岭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9

辽宁省朝阳市招考办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

122000

0421-2620661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朝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20

辽宁省葫芦岛市招考办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新区龙湾大街3号

125000

0429-3100305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葫芦岛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39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招生办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00号

116001

0411-82635860

接收考试方式为 “管理类联考”且应试语种为“英语一”和“英语二”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报考。

接收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含各语种)的考生报考。

2140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招生办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沈阳路139-1号

116011

0411-83683522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41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招生办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鞍山路87号

116021

0411-84328373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42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招生办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9号

116031

0411-86601714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接收大连市域内应试语种为“俄语”和“日语”的考生(不含“法硕联考”)报考。

接收报考大连市域内招生单位且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

2143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招生办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迎春街875号

116041

0411-86367773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44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招考办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110179

024-24225465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45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招考办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金星街20号

110121

024-89869858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46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招考办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8-3号

110141

024-25345192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47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招考办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青松路10号甲

110101

024-83894423

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注:

1.沈阳市和大连市地区应试外语科目为“202俄语”和“203日语”的考生,只能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和大连市甘井子区招生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两市其他报考点不接受这两个科目的考生报考。

2.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须选择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或大连市甘井子区招生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报考沈阳音乐学院和鲁迅美术学院的考生须选择沈阳市内各区招考办其中之一的报考点进行报名和现场确认,在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4.沈阳市和大连市地区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的考生(含各语种考生)须选择沈阳市铁西区招考办或大连市中山区招生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地区考生可选择本人所在市招考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缴费

我省各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5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收取。具体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缴费须知》。

四、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后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7日至12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所在市(区)即为考试地区。考点学校将由各报考点确定。

3.网报成功后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即无任何异常提示的考生),只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选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报成功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即存在异常提示的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材料到选定的报考点审核后确认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现役军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才能进行现场确认。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可持身份证或护照进行报名确认。

6.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五、初试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六、其它

省招考办、各招生单位及报考点咨询电话详见研招网。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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